(通讯员 杨晟 吴思缘)3月11日,学院举行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的学干培训会。各班级班长、团支书、学习委员等学生骨干积极参与,培训会旨在深入学习《学位法》,推动学校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。

辅导员姚佳老师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,从授予条件、审查程序、动态监督三大模块展开深度解读。姚佳老师结合典型案例,阐释了《学位法》里面的具体实施细节。例如,在授予条件方面,申请人必须政治立场正确、学业成绩达标、体质健康合格且具备实践能力。在审查程序方面,学生提交完整材料后,学位授予单位需在60日内完成初审并反馈,之后再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查,通过票决制来确定授予名单,以此保障程序透明公正。在动态监督方面,明确规定一旦查实论文代写、剽窃、伪造等行为,将不予授予学位,已授予的学位也将撤销并公告失效,若学生对学位授予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复核、申诉等法定途径维权。
会后,各班级迅速响应,纷纷组织召开了以《学位法》为主题的班会,进一步推动学位授予工作的落实与宣传,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充分理解《学位法》的重要性与具体要求。地质 22302 班黄煜宸说,该法为学位授予提供准则,是压力更是动力。

(编辑 姚佳 审核 冯舒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