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做好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、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,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。
2.掌握少数民族教工、学生和信教群众的基本情况,加强与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代表性人物的联系,每年对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。
3.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,依据政策和法律,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。
4.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,主动关心少数民族教工、学生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,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。
5.依法处理民族宗教事务,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遵纪守法。坚决反对和抵制邪教及境外利用宗教势力的渗透。
6.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工、学生的来信来访工作。
7.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情况、新特点,深入实际,了解情况,发现不良现象和苗头及时处理。